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2016知识点:国家预算概念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0-29
会计从业
  (一)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原则:
  1.公开性
  2.可靠性
  3.完整性
  4.统一性
  5.年度性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共分为五级,具体为: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1)部门和直属单位
  中央各部门: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中央直属单位: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中央预算收入与中央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中央收入部分,地方上缴收入;
  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补助地方支出。
  2.地方预算
  地方各级预算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预算活动的基本环节,在国家预算中占有重要地位。
  (1)地方预算的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收入与地方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地方收入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返还、补助收入;
  预算支出:地方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
  3.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包括:本级预算+所属的下级政府的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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