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一般纳税人

来源: 互联网 2016-05-03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且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其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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