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关于利润分配的顺序

来源: 互联网 2016-05-27
   小编寄语各位考生,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各位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小编整理了会计从业各科考试知识点,重点知识,常考知识不断更新,敬请关注。同时高顿网校开通了会计从业题库(题库包含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丰富的试题资源赶紧来体验吧!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火热进行中,关于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先弥补亏损呢?还是先提取盈余公积呢?还是先给投资者分配股利呢?小伙伴们都了解了么?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要注意:如果企业之前有亏损,要先弥补了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如果企业之前是盈利的,那么仅按照当年的净利润作为基数提取盈余公积,不能将之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加上,再提取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章节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