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发票的印制

来源: 互联网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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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印制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2.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
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3.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5.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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