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政府采购

来源: 互联网 2016-06-22
   小编寄语各位考生,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各位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小编整理了会计从业各科考试知识点,重点知识,常考知识不断更新,敬请关注。同时高顿网校开通了会计从业题库(题库包含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丰富的试题资源赶紧来体验吧!
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均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采购方主体。
2.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和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4.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章节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