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高频考点速记(4)

来源: 233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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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72.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预算法》是我国*9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73.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4.国家预算的作用包括三个方面: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75.我国国家预算级次结构是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而确定的。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76.我国的国家预算,根据政府级次,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可分为各级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下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下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级政府的本级预算。没有下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7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③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③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④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③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④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⑤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8.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①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②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③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④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①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②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③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④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⑤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79.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①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②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③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①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②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③安排预算支出。④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80.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1)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按归属可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按来源
可分为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①中央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
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②地方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收入。
(2)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按主体可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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