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上段工作,部署下段任务
近日,市财政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前阶段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小结,并对下来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认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个月以来,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及第八督导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局较好地树立起文明理财、依法行政的行业新风,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教育实践活动。市财政局非常重视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活动看成是财政部门纯洁理想信念、端正宗旨意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全局动员大会后,迅速行动,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确保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督导组的要求,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汕尾市财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于2月24日召开局教育实践活动任务分工落实会议,对《实施方案》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提出具体要求,划分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人,确保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和影响。为营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氛围,使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实践活动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局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党政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大力宣传工作动态。积极向《汕尾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第八督导组报送信息,及时通报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和做法。在汕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专栏”,并在局办公楼三楼张贴了墙报“汕尾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活动开展情况。举办两期题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漫谈》专题辅导讲座,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内涵、坚持长期开展的因由,以及如何正确理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十二字方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参会人员受到了一次有益的革命历史教育和党性教育。据统计,市财政局在《汕尾日报》刊出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章1篇,编写活动简报5期,达到了宣传发动面较广,舆论声势较大,社会反映较好的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对于下阶段工作,要完成落实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落实局班子领导成员下挂点单位摸底工作事项;二是落实市委宣讲团讲课事项;三是落实局党组书记讲党课事项;四是落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赴教育基地观摩学习事项;五是落实组织每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对口帮扶活动事项;六是落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事项;七是落实发放征求意见表事项;八是落实召开专家咨询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事项。通过精心组织、全力实施、狠抓落实,规定动作不折不扣的落实,自选动作有声有色的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质有量,达到目标要求。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汕尾市财政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高顿教育 2014-07-21 08:57:19
-
汕尾市财政局举行宣讲报告会 高顿教育 2014-07-21 08:56:16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