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开展财政监督“回头看”巩固检查成果

  近期,湛江市财政局组织回访组对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的21个单位逐一开展整改跟踪回访,对回访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补充报送整改材料。通过财政监督“回头看”,更好地巩固检查成果,确保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一、追缴财政资金265.01万元,助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通过整改和“回头看”,共追缴非税收入188.63万元,补缴税款76.38万元,共计增加财政收入265.01万元,为财政收入的应收尽收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
  二、归还违规资金99.28万元,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对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已全额归还到户,并提请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通过以点带面警示其他单位,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纠正不实核算1,208.93万元,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除跟踪被查单位调账纠正到位外,回访组还帮助被查单位查找管理漏洞,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通过回访组的帮促,被查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逐步完善,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也得到较好提高。
  四、严格执行处罚决定,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对处以罚款的违规单位,均已全额收缴罚款,同时撤销违规开设的账户5个和违规设置的会计账簿1个,有力打击了财经违法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个别单位违反规定扩大招待费开支标准的问题,共扣减单位预算安排30万元,有效遏制公费滥用现象。
  五、纠正资金管理失范,促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对资金拨付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回访组专门召集有关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召开问题通报会,对存在问题进行一一通报,并听取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和完善管理措施,从专项资金审批、拨付到使用等各环节纠正资金管理上的失范行为,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和利民惠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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