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财政局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近日,张掖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外出管理的通知》。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安国锋同志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了具体意见,要求局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和贯彻《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全力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各部门和科室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接受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形成“五个二”的工作格局。即:党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专题讲座,由班子成员或邀请有关专家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导检查,由纪检组牵头,相关部门科室配合,采取明察暗访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本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要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两次专题调查研究,撰写能够指导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文章;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三述”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和部门、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两次“三述”活动,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问题,安国锋同志要求相关部门和科室要对照《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章节条款,进行分析和细化,列出落实事项的清单,有针对性的提出实施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履行好《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对照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深查自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可能出现的作风漂浮、纪律松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进行警示和处理,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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