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四步”确保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7
青山湖“四步”确保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是确保民生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中央、省、市和区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区认真开展部署各项工作,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5限度惠及民众。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省、市关于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此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青山湖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25号),建立了以区财政局局长吴明华同志为召集人,财政、审计、民政、公安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并在网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认真做好有关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二、层层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按照省、市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按照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任务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规范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此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抽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将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职责分解到全区各相关部门和9个镇(街道、园区)。同时对目标任务都规定了完成时间,使目标任务完成的每一阶段更加细化、明确,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此次工作,堵塞漏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自查自纠“承诺”制度、各项台账制度等。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晰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规避了部门之间因职责不分明而带来的执行盲区,规范和完善了工作纪律,对从源头上推进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强化沟通协调,整体有序推进
  按照省、市民资检联席办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方案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整合力量,统筹兼顾,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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