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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1日,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作为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甘肃的“营改增”试点工作也于当年8月1日同时进行,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多个行业。“营改增”在甘肃试点一年以来,减少了重复征税,使行业的整体税负明显下降,97%以上试点纳税人受益,减免税款约6.2亿元,给试点行业相关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此外,试点纳税人户数大幅增加,入库税收稳步增长。
  截至7月底,甘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有22337户
  截至2014年7月底,甘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233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081户,占14%;小规模纳税人19256户,占86%。与2013年8月1日试点交接的9621户纳税人相比,增加12716户。新增户数占试点纳税人总数的六成以上,月均新增试点纳税人1165户。在新增户数中,2367户企业属于在运行期间增加试点行业项目,11615户为新办企业,新增户数主要集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新增户数占比近50%,表明营改增在总体上促进了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根据国税局统计,试点一年以来,省国税系统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收入143250万元,月均征税11938万元。全省营改增收入半数以上来自兰州地区,累计组织营改增税收76570万元。
  97%以上试点纳税人受益,减免税款达6.2亿元
  “营改增”不仅实现了结构性减税,还减轻了企业整体税收负担。试点“营改增”一年来,大多数企业的税负是下降的,从试点企业的总体情况看,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到97%以上。
  在甘肃“营改增”试点中的13个子行业平均税负与试点前营业税税率相比1增1平11减,自备铁路运输企业税负增加,水路运输服务税负持平,其余各行业税负全面下降。
  自试点以来,相关行业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其中“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与营业税计算办法相比减少10781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整体减税8941万元,直接减税19722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抵扣,间接减税42511万元。两项合计,减税规模达到62232万元。
  同时,各级国税部门积极落实营改增各项优惠政策,全省共办理免退税款18158万元,涉及企业1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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