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日前,坡头区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坡头区四套班子及乡镇有关领导,区财政、农业、审计、公检法等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村、村民小组干部约500多人。
坡头区加强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现场

  会议通报了坡头区前阶段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坡头镇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经验,以及首例农村资产交易情况等。主管该项工作的坡头区委副书记陈奇石同志对下阶段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市财政局副局长张蔚蓝同志作为应邀代表,也作了发言。他谈了三点感想和一点希望:
  一是坡头区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由区委副书记牵头,在区纪委、财政、农业、审计、国土、公检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村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下,通过建章立制、点面结合、各负其责,规范有序推进“组财镇管”工作。目前该区全部村委会和超过半数的村民小组已纳入财务监管“笼子”。在坡头镇率先建立了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流程,完成了全市*9宗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项目。坡头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走在了全市各县(市、区)的前列。
  二是坡头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住了农村管理工作的根本。农村经济问题引发的群众纠纷、上访成为当前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主因。因此,营造“三资”交易管理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建设和谐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三是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利民利己。加强“三资”管理,村集体的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是为利民;在当前防腐力度加大、农村成为经济案件易发和高发地的新形势下,实行农村资源、资产的公开交易和“村财镇管”,有效地降低了村干部的廉政风险,保护了村干部,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的误解,缓解了干群矛盾,是为利己。
张蔚蓝副局长在坡头区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会议上讲话
 
  最后,张蔚蓝同志希望坡头区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大胆创新、改革和探索,为全市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积累有益经验,走出一条新路子,开创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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