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严明四项制度推进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一是建立项目会审会签制度。对列入计划的统筹项目,由主管部门牵头,并会同财政邀请相关部门或行业专家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再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对口业务部门实行会签,再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防止出现多头申报、重复补助现象。
  二是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对统筹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实行事前公示,向社会公开,公示期限一般为3-7天左右,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主管单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下达计划。
  三是建立项目监察审计制度。县领导小组负责对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全程监督管理,对项目施工的组织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督办检查;纪检监察、审计机关有重点地选择部分统筹项目,通过检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出具检查报告或审计报告;主管部门对统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理,建立管理档案;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实行问责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各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由监察、财政、审计部门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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