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潍坊市财政部门通过三项措施,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1至7月份,潍坊市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2.31亿元,实际支出10.81亿元,节支1.5亿元,节支率为12.2%。
  一是信息公开、透明运作。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文件,对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项目应采尽采;对全部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进行网上公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一律从省专家库中现场随机抽取;禁止指定品牌和厂家,不设倾向性、排它性技术参数,做到采购信息及时公布,采购要求明白清晰,采购时间准确无误,投标运作阳光透明。
  二是规范操作、提高效能。加强服务意识,力争使采购工作做到三个满意即,服务部门满意、投标供应商满意、监督部门满意;建立政府采购应急通道,针对实际中遇到的特殊紧急情况,在阳光采购的原则上,采取限时办结制度,并将政府采购事项服务明确责任人,规定办结时间。
  三是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加强采购的后续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强采购事后管理,建立有效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听取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货物验收管理工作,使验收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同时,进一步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度,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