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湖南省委、省政府第五督察组就我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刘群就我市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2012年以来,我市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张家界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严格编制管理,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实行编制管理,核定我市公车编制211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72台,执勤执法用车545台;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我们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的通知》精神,对市直131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县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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