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检查。自2014年起,由昆明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委托中介机构对每年省级抽查剩余的县区进行检查,形成省市联动、全面覆盖。检查范围包括对全市各地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分担资金落实、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与合理情况、保障机制经费的公示和监督情况等方面。通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在次年的检查中进行复查,使问题不留死角,使整改全面到位,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开展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绩效评价。将教育经费纳入每年重点评价范围。2014年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市2012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民办教育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配套专项资金五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以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重点,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围绕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评价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安排201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大专项资金调研力度。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走访县区和部门、与基层单位和群众座谈、交流,多次开展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资金等专项调研工作,以发现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部门和群众对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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