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近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现行各类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当中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和各类罚款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以及乱罚款专项整治。凡没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要一律取消;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并在不同部门分别设立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继续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
乱罚款专项整治清理审核,要严格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设立的罚款项目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要细化标准;对违规设立的罚款项目一律取消。
《通知》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向社会进行重新公布,对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消违规设立、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省法制办、省财政厅将对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符合行政处罚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分别向社会公示;取消不合理的罚款项目,对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不予发放罚款票据。
文章来源:甘肃财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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