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赣财监[2014]17号)文件精神,我市近期将对全市2013年至2014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畜牧良种补贴资金、菜蓝子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省级财政农村沼气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监管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制度缺失;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项目资金是否足额使用;项目建设是否存在报大建小;项目竣工验收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存在项目建设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未足额使用的情况下仍签字验收;项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发放验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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