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就业扶持力度。打破户籍限制,实行就失业证、毕业证双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完善就业见习制度,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小微企业给予就业补贴、财政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对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发放求职补贴。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二是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创业贷款政策,个人可申请*6额度30万、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6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支持大学生初始创业,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加强创业培训,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支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鼓励驻泰高校在大学生创业园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对符合条件的指导站每年给予5000—10000元工作补贴。
  三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对在泰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区的项目,提供一定面积、一定期限的免费场地。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每扶持成功1个创业实体给予孵化基地2000—5000元的孵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对象给予一定期限一定数额的房租和水电补贴。对被评为省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基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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