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文件
东财会〔2015〕551号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在全社会普及企业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水平,财政部决定在8月份举办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财会﹝2015﹞8号)和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浙财办发〔2015〕50号)的相关精神,为做好我市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特作如下通知:
一、参赛人员
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其他年满18周岁个人均可参加。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其编报规则以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常识性内容。参考材料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释义》(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竞赛辅导内容与有关动态请及时关注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
三、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
四、竞赛答题时间
参加竞赛答题时间从8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
五、竞赛奖励
(一)财政部对本次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会计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凡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本次竞赛且成绩在80分以上的,可视同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相关人员截图保存参赛记录和答题成绩,以备核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行动,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参赛。
(二)有关单位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会计信息化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东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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