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普及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水平,财政部决定举办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为组织我县会计人员积极参赛,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湘财会[2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组织
本次竞赛由财政部主办。各乡镇财政所、县直单位、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组织发动,积极支持和鼓励会计人员参与本次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
二、竞赛基本规则
(一)参赛对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竞赛内容。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包括单选题55道,每题1分;多选题15道,每题2分;判断题20道,每题0.5分;填空题10道,每题0.5分。
竞赛内容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其编报规则以及企业信息化工作中的常识性内容。参考资料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释义》(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三)参赛方式。知识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湖南会计信息网首页点击“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四)参赛时间。本次竞赛注册答题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五)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会计报等媒体上公布。
三、其他事项
凡我省竞赛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参赛人员须在竞赛成绩公布后持上网打印的“参赛成绩信息”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续。
财政部门将根据参赛人员提供的本人信息将合格人员信息导入“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以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因此,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信息。
会同县财政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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