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鸡市局委托代征管理系统累计代征地方税费近80万元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9
  宝鸡市局,委托代征管理系统累计代征地方税费近80万元。
 
  宝鸡市财政、市国税、市地税三部门联合发文,从2013年12月起,由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国税部门在对临时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时全面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地方税收、附加和基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委托代征工作效率,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开发了委托代征管理软件。目前,该系统在凤翔、岐山、千阳、陇县四个国税部门试点运行。该系统运行以来,累计代征地方税费79.34万元,其中:城建税8.42万元,教育费附加5.0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3.38万元,个人所得税57.86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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