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局全面推行2014年残保金“税式管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9
  2014年咸阳市局全面推行残保金“税式管理”。
 
  从5月1日起,咸阳市局联合市残联在全市推广了残保金 “税式管理”模式。实行“税式管理”后,残保金取消了全年一次集中征收的方式,改为由纳税人“自行核算、按月预审报、年终汇算”的征管模式。“三改一规范”是其主要特点,即改革征收标准、改革申报方式、改进用工审查方式、规范减免程序。优点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一是按月申报后,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预算,减轻了一次集中缴纳带来的压力。二是取消了年审环节,有效减轻了企业、残联和地税机关的工作负担,体现了“为民、亲民、便民”的总体要求。三是将所有企事业单位纳入征缴范围,实现了征缴的公平和公正。
 
  今年,咸阳市局把推行残保金“税式管理”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措施,与残联联合提请咸阳市政府发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并借助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向企业免费发放了残保金“税式管理”宣传彩页,确保了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1日至16日,全系统共征缴残保金378.35万元,同比增长71.63%,增收157.91万元,残保金申报面增加了4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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