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市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2-31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出调整,为了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和省局下发的川地税函【2014】36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所得税处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在市局九楼组织召开了由各区(市)县局分管领导和综合科长参加的专题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系统2014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预缴阶段落实优惠政策的情况,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省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了安排和部署。
  会上,张晓强总经济师对各单位在强化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是经济、税收问题,更是政治、民生问题。各单位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下周内上报工作举措,每月报进度情况,切实将省局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形式多样,宣传到位。所得税处要做好市局层面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确保政策宣传面达100%。
  三是要注意细节,落实到位。希望大家做好相关的细节工作,特别是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企业定额要进行调整和纳入统计,对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并妥善保管以备查,优惠面第三季度必须达到80%。
  四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门通报。
  会议还对全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也做了通报和强调。
  文章来源: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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