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201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公告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9-06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安排,2013年的高级会计师(含正高)评审工作将于9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1年和2012年通过高级会计师全国统考并符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2013年参加全国考试通过的人员,明年参评,成绩有效期往后顺延一年。
 
  二、申报人员应从“河南职称网”下载个人版申报软件,填报有关信息,并从中产生出“资格审查表”、“评审简表”和个人信息上报盘。
 
  三、申报人员持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中级会计师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到省职改办(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0日-9月15日
 
  四、凭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在8月20日-9月15日期间,到丰产路99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上报有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五、应报送的有关材料:
  (一)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三份。
  (二)评审表(A4或B5)一式三份(必须是标准文本格式,单页格式不予接受)。
  (三)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一式45份。
  (四)有关证书原件和其他附件各一份。特别强调的是,参加今年申报的人员要提供*9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着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
  (五)个人信息上报盘。
 
  六、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申报正高级会计师或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参评人员,实行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的,按弃评处理)。各参评人员应将自己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填入评审简表的相应栏中,以便于工作人员在需要的时候及时和您联系。
 
  七、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应尽量将参评人员的材料集中上报。
 
  八、特别注意:个人资料袋一定要结实、耐用、带拉锁,以防自身的重要资料丢失,影响评审工作。
  联系人:范文亮
  咨询电话:0371-658080210371-65808470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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