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宿迁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3-10
  宿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1、2012、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要求准备,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并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初审时间
  请各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原件,于2014年4月5号前到宿迁市财政局502室进行材料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再装订成册。
  2、正式申报材料上报
  请各申报人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文件规定形式,将相关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携带相关材料的电子档),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宿迁市财政局502室(地址:人民大道2号,市政府路南面;联系电话:0527—84363083)。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
  四、文件及表格下载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等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在网站导航栏“会计之家”栏目下“高会评审”中查询下载。
  
宿迁市财政局
  2014年3月6日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2.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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