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指南 | 工程期间损失会计处理

来源: 互联网 2016-08-31
由于正常原因造成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
1、正常原因
(1)造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减去残料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的净损失
①尚未完工
借: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成本)
②已经完工:
属筹建期间:
借:管理费用
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
不属筹建期间:
借: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
(2)造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减去残料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的净收益
①尚未完工
借: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成本)
②已经完工
属筹建期间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贷: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不属筹建期间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
2、非正常原因
①尚未完工
借: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理赔、变价收入等)
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
②已经完工:
借: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理赔、变价收入等)
其他应收款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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