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先出法与所得税的检查详解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24
  关于某企业如何使用先进先出法去检查企业所得税的案例分析。
  某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发出材料成本,该企业某材料账:
  材料明细账
  品名:××材料   规格:××
  计量单位:Kg  计价单位:元
  我们可采用倒挤法来检验。有两种情况:
  ① 如果库存数量大于最后一批购入材料数量,应将超过数量依次向前推算,加计成本。
  期末库存材料金额:
  100×39.5+50×43=6100(元)。
  但企业账户数为5850元,其差额250(6100-5850)元则为多转材料成本。
  ② 如果库存数量小于或等于最后一批购入材料的数量,则库存材料的单价应与最后一批购入材料的单价相等。
  期末结存材料的数量为80Kg,则:期末库存材料的金额应为:3160(80×39.5)元。
  企业账面数如大于此数,则为少转发出材料成本;如小于此数,则为多转发出材料的成本。
  (3)对移动加权平均法的检查。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购进一批材料,就计算一个加权平均单价,作为发出材料的单位成本。这样,结存材料的单价,应与最后一批购入材料时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则说明企业多转或少转发出材料的成本。
  确定企业多转或少转材料成本,没有必要再重新计算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求出期末库存材料的成本。然后将应保留的成本减去期末账面保留数,差额如为正数,则为多转发出材料成本。差额如为负数,则为少转发出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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