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3-06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
  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必须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到报关单出口信息后,方能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1)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国内购进原材料是指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业务所涉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③当期有应纳税额时,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4)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大致可分为: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注明:现金流量表平常报税务局不用,银行贷款用,所以编制现金流量必须根据本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编制。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根据当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编制。下面所要介绍的现金流量表是财政部统一设置的现金流量表。
  *9步:先确定45栏的数字,用本月的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末数-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初数。
  第二步:确定36栏数字,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年末数-年初数(短期借款)如果归还36栏填归还数,如果增加33栏填增加。
  第三步:确定39栏的数字,根据当月损益表财务费用累计数。
  第四步:确定43栏数字,用36栏+39栏。
  第五步:确定44栏数字,因为本月未收到借款,只是收到现金,所以就43栏的负数为准,如果收到恰恰相反。
  第六步:24栏,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年末数-年初数,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增加用增加的数为准。
  第七步:28栏与24栏的数据相同。
  第八步:29栏的数据与28栏的负数为准。
  第九步:2栏的数据用本月损益表的收入累计数(由于累计数是不含税的数,换算成含税的,收入除以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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