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结算概括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8-05
  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是一种银行信用的表现形式。它是针对商业票据信用度和流通性上的缺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银行聚集了大量的社会闲散资本,其资金规模和商业信誉远远高于普通企业,因此,其发行的票据具有可靠的担保,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可以被各个商品生产组织所接受。
 
  业务要点
  在我国,企业日常大量的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经济业务往来都是通过银行结算,银行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流转清算的中心。为了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项资金通畅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997年9月19日颁布,自同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企业目前可以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可以选择使用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三种,此外还包括信用卡,另外,还有一种国际贸易间采用的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企业1月采用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同,其处理于续及有关会计核算也有所不同。
 
  应用实务
  银行票据主要包括银行签发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结算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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