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需要8年时间吗?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30
  高顿网校小编在2014年9月30号为大家带来一篇会计指南的文章: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需要8年时间吗?敬请带着这一疑问看下去。  大事记
  从2005年到2012年,中欧会计准则实现最终等效走过了八个年头。八年里,中欧双方以中欧财金对话为平台,以定期交流为机制,以多次调研、积极磋商和双边谈判为基础,全面合作,深入交流,最终取得可喜的成果。
  ———编者
  2005年,中欧签署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联合声明
  2月,会计等效议题被列入*9次中欧财金对话内容,决定中欧双方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等方面交换意见。
  11月,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率团在欧盟总部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长沙布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欧盟内部市场总司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联合声明》,双方同意,双方应在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加强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合作,欧盟定期向我方通报等效工作进展。
  2006年,探讨建立经常性合作机制的可能性
  5月,在第二次中欧财金对话中,双方对中欧会计等效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期间,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与来访的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委员查理·迈克里维举行会谈,双方重申在会计审计领域加强合作,并探讨建立经常性合作机制的可能性。
  2007年,就会计国际趋同和等效交换意见
  6月,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与查理·迈克里维再次会见,双方一致认为,中欧双方应继续定期举行会议,就会计国际趋同和等效交换意见。
  7月,第三次中欧财金对话会议发布《联合声明》,认可自2006年5月第二次中欧财金对话以来双方在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所取得的进展。在此前举行的会计议题预备会上,财政部会计司工作组与欧方同意继续加强在政策和技术层面的合作,同意在本次对话后成立工作组并开展工作。
  11月,财政部会计司与欧盟就会计等效问题进行工作磋商,欧方由时任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主任皮埃尔·德尔索克斯亲自率团参加,这些专业会谈为实现中欧会计等效目标奠定了基础。
  2008年,中欧会计准则进入暂时等效过渡期
  3月,财政部会计司与欧盟再就会计等效问题进行工作磋商。
  4月22日,欧盟委员会就欧盟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正式报告,建议在2009年至2011年的3年过渡期内,欧盟委员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
  2010年,欧方启动最终等效评估与谈判工作
  1月,在第五次中欧财金对话中,欧方同意加快推进中欧会计准则等效的后续评估。
  2月,财政部会计司参加了由欧盟举办的“国际会计审计发展大会”,并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副总司长皮埃尔·德尔索克斯举行了会谈。
  7月2日,皮埃尔·德尔索克斯一行访问财政部,再次与会计司举行会谈,并签署了中欧会计审计合作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双方将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力争最迟在2011年之前完成两套会计准则的最终等效评估。
  2011年,中方启动对欧盟的评估工作
  1月14日,欧方派出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企业报告委员会主席费尔南多·莱斯特伊一行访问财政部会计司,最终形成了欧盟2011年7月发布的《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进展的评估报告》。
  4月2日,在第六次中欧财金对话中,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副总司长皮埃尔·德尔索克斯就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进行会晤并磋商,希望欧方尽早做出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的决定,并宣布启动对欧盟认可并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情况的评估工作。之后,按照对等互利的原则,财政部同步开展对欧盟采纳并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情况的评估工作。
  7月,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专门率团赴欧访问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就中方关注的欧盟认可与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务实的谈话,展开有关实地调研,切实有效推动了我方对欧盟的评估工作。
  2012年,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
  2月,财政部形成《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评估报告》,并开始准则等效的法律程序。
  4月11日,欧盟采纳了两项指令法规及一项实施决定,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等效,这一系列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追溯生效。
  5月23日,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刘光忠与来访的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负责财务报告工作的总监杰隆·胡杰尔进行深入沟通,确认欧盟决定的法律效力,并就中方关注的欧盟认可与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加以沟通,为中方做出等效决定奠定了扎实基础。
  9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至此,中欧双方实现了会计准则的最终等效。
  9月,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副总司长纳迪娅·卡尔维诺女士在欧盟总部就中欧会计准则等效议题举行会谈。中欧双方一致同意:一要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就会计准则制定、实施和国际趋同等双方关心的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和技术层面的沟通与交流;二要共同协调国际趋同立场,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中加强合作,在中欧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增进沟通、协调立场。(作者:骆伟琼)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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