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营工程其他直接费的核算方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15
  高顿网校小编今天上午更新会计指南的文章:2014年自营工程其他直接费的核算方式
  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发生但不能记入“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项目的其他直接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风、汽费;
  2、冬、雨季施工费包括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雨措施所需增加的材料、人工和各项设施费用;
  3、因场地狭小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H次搬运费;
  4、土方运输费。
  此外,还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资、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施工单位在现场耗用的水、电、风、汽和运输等劳务,可按实际结算数记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和有关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如用银行存款为某项工程支付土方运输费2 000元,应作:
  借:工程施工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水、电、风、汽等劳务费用,可在月终根据各项工程的实际耗用量,将各项劳务费用分配于各有关工程成本。
  根据水、电、风、汽、运输费用分配表,就可将各项工程分配的水、电、风、汽和材料二次搬运费等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
  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各项冬、雨季施工资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兼、检验试验费等其他直接费,凡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先行汇总登记,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将它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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