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 大有可为——2014年会计职业教育调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21
网友们,有在这里路过“会计指南”频道的吗?那就千万别错过高顿网校每天更新的新闻哦。下面是10月21日精挑细选出来的一篇会计指南:规范发展 大有可为——2014年会计职业教育调查
近期,一首改编自歌曲《没那么简单》的《会计没那么简单》的歌曲在网络及坊间流传。“没那么简单,每天总有输不完的单,尤其是在,每月底高强度的加班。总是不安,只好强悍,谁谋杀了我的浪漫。没那么简单,凭证报表逐个对着看,税法更换,也许好也许坏各一半。想过不干,一久也习惯。不断学习,才不会被人涮。一天到晚,忙东忙西,升职加薪,没有自己。老板说的话,你不能不听,自己全搞定。不用拥有太多情绪,一杯红酒配电影,在周末晚上,关上了手机,舒服窝在沙发里。会计没有那么容易,老板都有他的脾气,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沉静。做账没有那么容易,需要付出努力艰辛。资产负债费用现金,曾经最劳心,所以最用心,曾经。”
看到这里,会计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泪流满面?会计真的没那么简单,而会计教育同样也不简单。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会计教育,尤其是会计职业教育怎么“不简单”。
官方会计职业教育的现状
根据目前我国会计教育的现状,我们可以简单将会计教育划分为会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即,会计职业教育)两个层次。
会计学历教育,是指通过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的会计学专业学习,并取得学位证书的过程。据教育部统计信息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442所。其中,据不完全统计,在本科阶段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超过400所,占比超过六分之一。同时,开设会计硕士(Mpacc)的高校也超过30所。不过,会计学历教育不作为本文的讨论重点。
事实上,分析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会计行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会计学历教育是基础,会计职业教育更需要得到重视。简单来说,从事会计相关行业所需要的资格、技能、职称、以及培训等,都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
这里,又可以将会计职业教育划分为两类,*9类,由全国会计行业主管机构财政部联合人社部举办的会计职业教育考试,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以及由财政部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的会计继续教育。此外,还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考试。简单说,这*9类是官方的会计职业教育。
财政部是我国会计行业的主管部门,具体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组织实施会计行业管理工作。会计司主要职能中就有涉及到会计教育的部分,包括:管理全国会计工作;负责全国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开展全国高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在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明确,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法定“门槛”。有了会计证的“敲门砖”之后,步入会计职业,也有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符合条件后还可以在部分试点地区参评正高级会计职称。
此外,会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参加各种执业资格考试提升自己。据人社部发布的《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显示,经过认可的2014年与会计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咨询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初级、中级、高级)、统计(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初级、中级、高级的纸笔考试)、经济(初级、中级)。除此之外,还有由财政部举办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可以说,此类考试和证书都是得到国家认可、有严密组织保障的行业类考试。
民间“会计职业教育”待规范
第二类,就是由行业协会、企业及培训机构举办的其他各类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考试、岗位能力认证等。简单说,这就是非官方推出的各类会计职业教育。这一块需要得到包括财政部等政府机关的重视与关注。
我国的《职业教育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同时,《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记者注意到,人社部旗下的人社部教培中心是目前市场中开展会计职业教育的大户。
人社部教培中心是人社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以承担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为主,兼顾其它教育培训活动的教育培训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受人社部委托,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企业劳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在人社部的指导下,开发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组织实施有关技能培训合作项目;开发自用的培训讲义和参考资料等。
记者查询其网站后发现,“人社部教培中心”开发、举办了不少涉及会计类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包括:企业办税员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北京鑫税众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税实践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东方金税软件有限公司开展,由东方金税组织实施)、主管会计岗位培训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武汉荣昌高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由高顿组织实施)、风险管理系列岗位培训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北京*9会达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由*9会达组织实施,包括:风险管理操作岗位培训项目、风险管理辅导岗位培训项目、风险管理决策岗位培训项目)、票据管理实务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由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ERP管理技术(初、高级)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北京中智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由北京中智华创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碳审计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资产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薪酬管理师岗位培训项目、企业经营管理岗位培训项目、企业战略规划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税务会计师岗位培训项目(人社部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合作开展,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全国统一考试)、总会计师(CFO)岗位培训项目(人社部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合作开展,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组织实施总会计师资质水平测试)、国际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与北京世纪方略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国际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内控风险管理岗位能力培训项目、财务管理会计岗位能力培训项目(人社部教培中心与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推出)。
以上项目的特点都是:由人社部教培中心与另外一家机构联合推出涉及会计类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同时,人社部教培中心基本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而是负责颁发相关岗位能力证书,同时,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国内的会计从业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外,还有国际会计证书考试,比如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
“尴尬”的民间会计职业教育
混乱与尴尬,是目前民办会计职业教育(这里特指非官方的会计职业教育)所面临的真实处境与写照。
说其混乱,主要是一些会计职业教育项目被若干打着“提供从培训、考试到认证的全套服务”,形成“灰色的利益链”的会计培训机构给做烂了,由于“考评混乱”,民众及媒体质疑其沦为“敛财的幌子”。
说其“尴尬”,主要是由于会计职业教育的颁证机构多半都不是行业主管部门,所以这些实施机构的民办性质就被质疑为会计职业项目的权威性、专业性、证明力不够。
近期,人社部教培中心的“主管会计岗位能力证书”等部分民办会计职业教育项目就受到媒体质疑。
在互联网上,也有中国高顿网网友质疑“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向社会开展‘主管会计岗位技能培训项目’,颁发相应培训证书,依据的是什么法律啊?”
对此,人社部教培中心回应称,主管会计岗位能力证书是其在开展有关技能培训项目过程中长期使用的一种培训证书,与从业资格没有任何关系。
人社部教培中心表示,媒体混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岗位能力证书的区别,用从业资格的标准来要求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培训项目,是对读者的误导。
此外,还有网友对此评论称,“行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证的未必一定比没证的好但是至少整体水平要高的多。有证不仅仅证明从业者的水平,更证明了从业者对行业的热情。所以只要是人社部的证,有总比没有好。有证的未必就行,没证的大多不行。”
对于如何规范会计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业内人士通过记者表达了他的建议,可以考虑对从事或开展会计职业教育的机构引入认证或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的选择对会计职业教育机构进行优胜劣汰,而不是因为其非官方性质就对其进行打压。
记者手记
事实上,会计职业教育是一个大蛋糕,很多机构都想进来分一杯羹。
笔者以为,作为行业主管机构,财政部应按照《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支持有能力的机构或者组织开展会计职业教育。
同时,财政部也应该对这些会计职业教育加强规范与引导,通过规范会计职业教育市场,使其利于会计行业发展与行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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