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际财报准则影响深远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1-28
  新国际财报准则影响深远,这篇会计指南是1月28日礼拜三新鲜出炉的哦。  您需要了解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一项全面的新收入确认准则,其将取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中几乎所有现行收入确认规定
  这将对各主体产生不同影响,一些主体可能面临收入确认的重大变化。主体现在应评估其将受到的影响,从而为新准则制定实施计划
  自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在IFRS下允许提前采用
  概览
  2014年5月,IASB和FASB(统称“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项全面的新收入确认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该准则将取代IFRS和US GAAP中几乎所有现行收入的规定。
  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主体确认的收入应反映其向客户转移已承诺商品或劳务,其金额为主体预计有权向客户收取的该商品或劳务的对价。这与现行的收入准则相比,将要求主体运用更多判断,做出更多估计。
  该准则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对于按照US GAAP进行报告的公众主体,则为2016年12月15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期间)。在IFRS下允许提前采用,但是按照US GAAP进行报告的公众主体不允许提前用。
  IFRS15可能影响收入的计量、确认和披露,这通常是一个主体最重要的财务绩效指标。这是投资者和分析师最为关注的指标。了解新准则的影响、与利益相关方尽早进行沟通并提前制定计划是成功实施的重中之重。
  预期收入确认的计量和时点不会产生重大变化的主体至少需要验证其假设的正确性。主体需识别其政策、程序、内部控制和系统的必要变化,以确保主体按照新模型对收入交易进行适当评估。此外,主体需为大量增加的披露要求做好准备。
  对因新准则导致收入确认重大变化的主体而言,需要考虑执行助力。尽早准备是顺利过渡的关键。
  收入确认的新五步法模型
  第1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2步:识别各合同中的单独履约义务
  第3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单独履约义务
  第5步: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不仅是一项会计变化
  由于新准则几乎适用于所有主体,该收入会计变化也会影响如下多个经营职能:
  因为新准则潜在的影响范围广泛,执行助力应包括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包括IT、法律、销售、营销、人力资源、投资者关系和高级管理层。并且应考虑到一系列的相关工作流包括:
  会计和财务报告
  税务
  业务流程和系统
  变革管理、沟通和培训
  此外,至关重要的是拥有强有力的项目管理能力,从而协调多个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责,并确保工作流能顺利地按部就班进行。
  实施会计变化
  采用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新准则可能会令人望而却步。但关键在于运用一套综合全面的方法来应对变化。这将使您有序、有效地采用该准则,从而降低风险,避免错误和延期,减少损失的可能性。
  建议当主体实施会计变化时,采用五阶段模型:
  在本刊物中,我们专注于诊断阶段,即实施流程的起点。虽然其他四个阶段对成功实施同样意义重大,但它们深受主体具体的事实和情况,特别是诊断阶段结果的影响。
  诊断阶段
  诊断阶段或许是实施会计变化五个阶段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因为其将为项目的其他阶段奠定基础。在这一初始阶段中,主体需确定新准则对主体各重大收入来源的影响。
  1.设定范围
  为了识别重大和单独的收入来源,主体需在审视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同时,考虑现行采用的收入确认标准和解释。主体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如地理位置、合同或销售渠道的类型)是否也可能影响对重大和单独的收入来源的确定。
  2.确定影响
  一旦范围设定完成,主体应将新准则应用于每个收入来源内的代表性合同,同时应考虑对系统、流程、所得税以及变革管理相关影响。
  关于每个工作流下的程序样本,请参考安永刊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深入探讨新收入确认准则》(2014年6月,EYG No.AU2516)。
  3.重大判断和估计
  在诊断阶段,主体应识别新准则下所需要作出的关键判断和估计。由于新模型采用了宽泛原则而不是具体指南,与现行准则相比,这将需要主体作出更多的估计和判断。需要重大判断的领域举例如下:
  3.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主体将需要评估一项约定是否满足IFRS15模型下的作为合同进行处理的标准。重大判断也要求应用于合同的修改。例如,主体将需要确定修改是否形成与客户订立的一项新合同,或作为现有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3.2识别各合同中的单独履约义务
  识别单独的履约义务是新准则下特别具有挑战性的方面。主体必须评估约定的事实和情况,运用重大判断以确定将已承诺商品和劳务作为一项或多项可明确区分的履约义务进行处理。
  例如,向客户提供标准产品质保范围以外的额外质保服务,将被视作一项服务型质保并作为一项单独履约义务进行处理。服务型质保收入将递延至质保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新准则要求在确定该质保合同是否提供服务型质保以及在确定此类收入确认时点这两方面运用更多的判断。
  3.3确定交易价格
  新准则要求主体选择“期望值”方法或“最有可能的金额”方法对交易价格内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主体必须采用一种其认为能更好预测有权取得对价金额的方法。所采用的方法在合同中的应用必须保持一致。
  一旦主体确定了可变对价的估计金额,对可变对价的限制必须应用于该估计金额。该限制的目的是防止对收入的过度确认,即确保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累计收入重大转回情况的可能性为高度可能1。主体应在确定重大收入转回是否为高度可能时作出判断,同时考虑后续收入转回的可能性以及量化金额。
  3.4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单独履约义务
  主体将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各项单独履约义务。如果单独售价无法观察,则主体将需要估计单独售价。
  当价格无法观察,或将商品或劳务作为奖励提供给客户以鼓励客户向卖方购买更多商品或劳务时,价格估计将会尤其困难。
  3.5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在新准则下,收入将在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在主体将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视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主体必须确定是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转移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新准则提供了控制权转移的几个指标。确定商品或劳务控制权转移的时点需要作出判断,尤其是当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转移发生在一段时间内。
  4.诊断阶段的成果
  诊断阶段提供了有价值的见解,这些见解将为剩余实施阶段奠定基础。在诊断阶段结束后,主体应能够回答以下新准则以及其实施方法下的有关重大收入来源的问题:
  主体将采用完全追溯还是经修改的追溯方法过渡?
  哪些重大的业绩指标将受到影响?
  主体是否已确定需要对财务系统和会计流程作出哪些变更?
  主体是否会改变与客户做生意的方式?
  IFRS 15将如何影响主体的会计政策?
  需要对内部控制作出哪些变更?
  新准则对税务会产生哪些影响?
  您现在可以采取的行动
  针对采用公历年末的主体,新准则将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采用完全追溯方法过渡的主体需要重述比较期间的财务业绩。尽早计划和准备对实现成功的无缝过渡至关重要。
  主体应在当前考虑采取以下行动:
  从财务报表和业务角度了解对主体产生变化的量化金额
  为采用新准则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和制定项目计划
  确定实施该准则所使用的过渡方法
  确定负责重大判断和估计的员工的培训需求
  识别重大收入来源、常见的交易和潜在实施事项
  确立一个收集所需数据的流程
  了解同行业中其他主体实施该准则的方式
  密切关注由IASB/FASB收入确认联合过渡资源小组以及其他实施小组讨论的实施事项
  有关IFRS15和规定更完整的技术性讨论,请参见安永IFRS网页,可获取以下刊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85期:收入确认联合过渡资源小组讨论实施问题(2014年7月,EYG no.AU2535)。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深入探讨新收入确认准则(2014年6月,EYG no.AU2516)。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80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收入确认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2014年5月,EYG no.AU2427)。
  来源: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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