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腾讯营收增24%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3-21
  3月19日消息,腾讯在第四季度业绩报告中变更了营收统计的“会计方法”,使得手机游戏业务收入比“会计方法”变更前增加了9.07亿元,总收入增至209.78亿元——超出了市场预期。高顿网校小编在3月21号星期六更新了*7的会计指南的文章——2014年第四季度腾讯营收增24%
  腾讯截至12月31日的2014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该公司第四季度总收入209.78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增值业务(个人电脑手游和手机游戏业务等)收入同比增长44%至171.37亿元,网络广告业务营收同比增75%。
  此外,腾讯第四季度电子商务业务营收同比下滑87%。对此,腾讯表示,电子商务业务营收减少主要反映了该公司于2014年3月与京东进行战略交易后将流量转向京东,以及易迅业务从自营转变为交易平台的影响。
  对于腾讯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24%至209.78亿元,《巴伦周刊》在一篇文章评价称,这一规模超出了市场分析师的预期,华尔街分析师预期的规模为204.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腾讯第四季度营收超出外界预期的原因之一包含“因变更会计方法增加计入9亿元手游业务收入”这一因素。
  腾讯也在财报中对此做了说明,该公司表示:“自二零一四年第四季起,我们按总额确认智能手机游戏的收入,主要为了反映我们就若干[*{7}*]发行游戏的合作模式从代理变为主导经营。相应地我们将与第三方开发商的收入分成以及渠道成本确认为收入成本项,而非将其视为收入抵减项。就二零一四年第四季,上述转变令我们来自结合QQ手机版及微信的智能手机游戏收入增加人民币9.07亿元,有关的收入成本增加同等金额。该转变并无影响本集团的盈利,而我们认为该转变使我们更符合一般行业惯例。”
  《巴伦周刊》将腾讯做出的这一调整描述为从手机游戏营收从“净统计”变为了“毛统计”(from a net to a gross basis)。
  需要指出的是,腾讯做出变更后不会对盈利数据产生影响,因为会相应地计入(与营收赠额)同等金额的成本增加值。
  在盈利方面,腾讯第四季度盈利59.54亿元,同比增51%,其中归属于腾讯股东的盈利为58.6亿元,同比增长50%,非通用会计准则下的归属于腾讯股东的盈利为67.23亿元,同比增51%。
  对于通用会计准则和非通用会计准则的财务数据差异,腾讯在财报中称:“自二零一四年*9季起,我们将处置投资公司及业务收益╱亏损计入非通用会计准则调整中。”
  来源:Tech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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