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局总经济师陈忠明深入佛山高明调研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情况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4
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忠明在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潘启平、佛山市局副局长廖伟华陪同下,深入高明区国税局更合税务分局调研,了解“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后的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更合分局详细汇报了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转型为评估分局以来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与会同志结合更合分局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后的实际,围绕将全职能的基层征收分局转型为纳税评估分局后的职责、纳税评估机制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
陈忠明总经济师还就改革后“纳税人的反应”和“税务干部的感受”一一询问了基层税务干部。陈忠明认为高明区局和更合分局对征管改革试点的认识到位、工作思路清晰、改革方向明确。陈忠明指出,高明区地域广、跨度大,实施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大,他本人也一直关注着高明的改革,因为高明区局“分局职能部门化”的外分离改革模式,对全省国税系统推行“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与探索意义。对于进一步优化“分局职能部门化”模式,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分局的作用,陈忠明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高明区国税局的改革试点从酝酿到实施已近一年时间,无论是高明区局还是更合分局都要好好总结,认真梳理这一年工作中的得失,尤其是要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高明区局作为“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的先行者,要进一步提炼、升华工作经验、工作建议,为全省国税系统其他地区今后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要不断提升评估质效。要有迎难而上的决心,克服客观存在的困难,不断总结及创新出适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在评估的面和质上下功夫,持续优化纳税评估手段和方法,让“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真正得到体现。三是要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提高评估选案的精确度,完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为提升纳税评估质效奠定基础。四是要注重外部关系。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适应改革后的新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为征管改革乃至整体国税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座谈会上,更合分局详细汇报了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转型为评估分局以来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与会同志结合更合分局实施“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后的实际,围绕将全职能的基层征收分局转型为纳税评估分局后的职责、纳税评估机制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
陈忠明总经济师还就改革后“纳税人的反应”和“税务干部的感受”一一询问了基层税务干部。陈忠明认为高明区局和更合分局对征管改革试点的认识到位、工作思路清晰、改革方向明确。陈忠明指出,高明区地域广、跨度大,实施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大,他本人也一直关注着高明的改革,因为高明区局“分局职能部门化”的外分离改革模式,对全省国税系统推行“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与探索意义。对于进一步优化“分局职能部门化”模式,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分局的作用,陈忠明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高明区国税局的改革试点从酝酿到实施已近一年时间,无论是高明区局还是更合分局都要好好总结,认真梳理这一年工作中的得失,尤其是要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高明区局作为“分局职能部门化”改革试点的先行者,要进一步提炼、升华工作经验、工作建议,为全省国税系统其他地区今后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要不断提升评估质效。要有迎难而上的决心,克服客观存在的困难,不断总结及创新出适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在评估的面和质上下功夫,持续优化纳税评估手段和方法,让“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真正得到体现。三是要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提高评估选案的精确度,完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为提升纳税评估质效奠定基础。四是要注重外部关系。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适应改革后的新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为征管改革乃至整体国税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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