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税圆梦进行时——征管改革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4
改革如一缕新风吹向四面八方,吹起了吉林国税人推动税收征管改革的激情和梦想。2014年4月15日,吉林省国税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标志着吉林国税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明确方向,为实现梦想奠定基石。吉林省国税局谋划了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即建立以明晰征纳权责关系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层级联动、团队协作为主要形式,以分析评估为主要手段,以“专业分工+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从而实现税源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集约化、简约化方向转变,向征管现代化迈进。
明确方法,为实现梦想构建格局。吉林省国税局明晰了征管改革的实现途径,即以推进征管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为主线、以创新内外部协作方式为内容,通过科学理顺岗位职责、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达到促进税法遵从和提高征管效能的目的,努力构建“大征管、大服务、大评估、大督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明确方略,为实现梦想制定规则。吉林省国税局确定了征管改革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厘清征纳权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准确界定和履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事前保姆式管理,向事后监管和依法追责转变,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
二是坚持合理调配职能。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在现有机构不做大调整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和转变调整各个管理层级和机构之间的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协作、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三是坚持分级分类管理。把内控权力运行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遵循制衡原理,适当上收部分税源管理权力,将税源管理按纳税规模合理地分配在各个管理层级。把风险管理和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将纳税人按照遵从状况进行评定分类,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改进和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基础管理事项仍由属地机关负责,把重要的和跨区域的管理事项和管理业务适当上收,由上级机关负责。
五是坚持应用信息管税。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推进信息管税,搭建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掌控纳税人涉税信息,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强化信息采集、分析、利用。
六是坚持共同应对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合理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实行团队管理和层级互动,形成共同应对税收风险的格局。
明确方式,为实现梦想提供路径。吉林省国税局细化了征管改革的切入点。
一是做大服务。以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创新服务手段,推进“全员服务与专员服务、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共性服务与分类服务、行为服务与制度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是做精评估。以风险监控平台下发的风险指标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纳税评估,既有高风险事项的重点评估,又有行业管理的专项评估,还有申报确认的全面评估,做到点、线、面有机结合。
三是做专管理。对大企业和重点事项实行专业部门、专门人员的专业化管理;对中小企业和基础事项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的集中管理;对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综合治税等方式的简约化管理。
四是做好信息。在信息化建设当中,把服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推进依法行政等理念全部融入到风险监控平台的设计上,做到数据质量全面优质,数据路径集约处理,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数据应用充分高效。
五是做强稽查。充分发挥稽查的“拳头”作用,集中优势力量,积极推进“一级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采取适当上收选案权和审理权等方式,加强税务稽查。
六是做实督查。探索建立大督查机制,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内部督查方面,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督察督办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工作落实;外部督查方面,指定专门的部门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加强简政放权的后续管理。建立有效的屏障,把内外两个风险都控制住。
当前,吉林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措施正在陆续出台,各项管理系统平台正在积极搭建,改革的进程正从试点单位向全省国税系统稳步推进之中。

明确方向,为实现梦想奠定基石。吉林省国税局谋划了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即建立以明晰征纳权责关系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层级联动、团队协作为主要形式,以分析评估为主要手段,以“专业分工+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从而实现税源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集约化、简约化方向转变,向征管现代化迈进。
明确方法,为实现梦想构建格局。吉林省国税局明晰了征管改革的实现途径,即以推进征管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为主线、以创新内外部协作方式为内容,通过科学理顺岗位职责、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达到促进税法遵从和提高征管效能的目的,努力构建“大征管、大服务、大评估、大督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明确方略,为实现梦想制定规则。吉林省国税局确定了征管改革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厘清征纳权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准确界定和履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事前保姆式管理,向事后监管和依法追责转变,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
二是坚持合理调配职能。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在现有机构不做大调整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和转变调整各个管理层级和机构之间的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协作、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三是坚持分级分类管理。把内控权力运行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遵循制衡原理,适当上收部分税源管理权力,将税源管理按纳税规模合理地分配在各个管理层级。把风险管理和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将纳税人按照遵从状况进行评定分类,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改进和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基础管理事项仍由属地机关负责,把重要的和跨区域的管理事项和管理业务适当上收,由上级机关负责。
五是坚持应用信息管税。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推进信息管税,搭建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掌控纳税人涉税信息,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强化信息采集、分析、利用。
六是坚持共同应对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合理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实行团队管理和层级互动,形成共同应对税收风险的格局。
明确方式,为实现梦想提供路径。吉林省国税局细化了征管改革的切入点。
一是做大服务。以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创新服务手段,推进“全员服务与专员服务、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共性服务与分类服务、行为服务与制度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是做精评估。以风险监控平台下发的风险指标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纳税评估,既有高风险事项的重点评估,又有行业管理的专项评估,还有申报确认的全面评估,做到点、线、面有机结合。
三是做专管理。对大企业和重点事项实行专业部门、专门人员的专业化管理;对中小企业和基础事项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的集中管理;对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综合治税等方式的简约化管理。
四是做好信息。在信息化建设当中,把服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推进依法行政等理念全部融入到风险监控平台的设计上,做到数据质量全面优质,数据路径集约处理,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数据应用充分高效。
五是做强稽查。充分发挥稽查的“拳头”作用,集中优势力量,积极推进“一级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采取适当上收选案权和审理权等方式,加强税务稽查。
六是做实督查。探索建立大督查机制,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内部督查方面,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督察督办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工作落实;外部督查方面,指定专门的部门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加强简政放权的后续管理。建立有效的屏障,把内外两个风险都控制住。
当前,吉林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措施正在陆续出台,各项管理系统平台正在积极搭建,改革的进程正从试点单位向全省国税系统稳步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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