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受惠小微企业新增1.1万户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08
  高顿网校友情整理:乌鲁木齐受惠小微企业新增1.1万户,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起小型微利企业(简称小微企业)应税所得低于10万元减半纳税。乌市国税局*7数据显示,预计首府受惠小微企业户数将达到18905户。
 
  6月16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范围继续扩大,预计2014年首府受惠小微企业户数比去年增加1.1万户,增幅139%;减免税额增长2032万元,增幅65%。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调整了小微企业应税所得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扩至10万元,该政策从2014年起暂定执行三年。也就是说,2014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实际上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月起,首府小微企业将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预缴所得税。新申报表不影响2014年1月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新的申报表在以往预缴申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等项目,以方便纳税人在按月、按季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税。便于小微企业更加便捷纳税申报,自预缴环节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
 
  相关统计显示,首府拥有3.33万余户小微企业。
 
  从市国税局统计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小微企业受惠面不断在扩大,2008年乌鲁木齐市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是867户,到了2013年这个数字变成了7905户,年均增幅高达56%;减免税额由265万元增长至3111万元,年均增长63%。
 
  “小微企业税收数额虽不大,但通过减免税收、贷款优惠等政策优惠扶持,小微企业也许会发展成为潜在的纳税和解决就业的大户。”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说,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后将有效扶持一批创业初期、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缓解其成本压力。
 
  名词解释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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