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增税方案开始实施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10-02-02字号[ 大 中 小 ]   据新华社消息,2010年1月4日起,墨西哥全面调高了多项税负和服务费用的征收幅度。  2009年11月,墨西哥国会通过了总统卡尔德龙提出的增税方案,决定于2010年1月4日起将消费税由原来的15%提高至16%,个人所得税率由28%提高至30%.同时,现金储蓄存款税的起征点由2.5万比索(约合1923美元)降低至1.5万比索,而征税幅度由2%调高至3%.  此外,除因特网和农村地区的电话服务外,墨西哥全国电信业开始征收3%的服务税,啤酒消费税自25%上涨至26.5%,彩票、博彩征税幅度由20%提高至30%.  受影响的不只是消费者。2010年1月4日起,各类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拖欠期限由10年缩短为5年,大型企业在年内必须缴纳已拖欠所得税金的25%,余下部分分4年缴纳完毕。  墨西哥政府称,国际金融危机、流感疫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对墨西哥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政府税收锐减。2009年,墨西哥公共财政赤字达到3亿比索(约合230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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