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5-18字号[ 大 中 小 ] 2009年5月6日内阁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提高对包括啤酒、白酒、混合酒、特制酒(白兰地)在内的酒精饮料消费税,从5月6日24.00时起生效。此次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预计将使国家每年可增加约63亿泰铢的税收,不过上述措施将给酒精饮料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源于出台上述增税措施之际正值民众购买力因经济放缓而下降,且国内政治局势也影响了民众参与社交聚会的意欲,再加上酒精饮料的售价因税收成本增加而上涨,因此民众将趋向停止或减少对作为奢侈品的酒精饮料的消费。 由于购买力下降的因素,加上此前传出了将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的消息后,酒精饮料经营商和大部分商店都提前生产和订购了酒精饮料,因此他们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可承受增税成本的负担。不过,当按旧价进货的库存产品全部销售出去并需按新税率来调整新购买的酒精饮料的售价后,酒精饮料的销量下降将无法避免。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酒精饮料生产的逃税漏税和走私进口将趋向增加,尤其是边境地区,最后可能导致酒精饮料消费税的上调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为此,政府部门必须认真防范上述的问题。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对于房地产征税问题的探讨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进一步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对优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