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下调房产税 返还上年度700亿韩元税款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1-22字号[ 大 中 小 ] 据韩国经济1月15日报道,韩国行政安全部表示,国会13日批准了地方税法修正案。该案全面下调了房产税,将大幅缓解房主的税赋负担。 报道称,现行房产税是以计税基准乘以税率,再根据计税上限征收。修订后,房产税的税率、计税基准和上限将全面下调,具体包括:房产税税率由现行的0.15~0.5%降至0.1~0.4%;取消计税基准2008年按公示价格的55%、此后每年涨5个百分点、至2017年升至100%的现行规定,以住房公示价格的60%±20个百分点作为新计税基准;下调计税上限,将应纳税额不得超过上年度税额105~150%的计税上限下调至105~130%。此外,政府还将2008年房产税计税基准由房屋市价的55%下调至50%,计税上限由上年度实缴税额的150%下调至130%,并根据上述标准将多计征的税款返还房主。预计返还金额达700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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