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宁政府决定临时免征部分主要消费品的增值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未知日期:2008-05-09字号[ 大 中 小 ]   4月30日贝宁内阁会议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临时免征钢筋、普通白大米(碎米率25%)和面粉、250克和500克规格的食用浆、奶及蕃茄酱等主要消费品的增值税,执行时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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