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再征一年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10月15日,欧盟理事会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节能灯)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同时决定对由巴基斯坦、菲律宾和越南转运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也征收反倾销税。 2000年5月17日,欧盟对自中国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1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裁:对自中国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征收*6达8.4%-66 ** 热门点击 ** 特别推荐 ** 我的手机我做主 新浪·城市发现之旅企业邮箱好礼送 你的股票升了吗?06年*7黄金通路九招教您淘好房 .1%的反倾销税,征税期5年。2004 年9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荧光灯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涉及的国家为巴基斯坦、菲律宾和越南;2005年 6月9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由越南、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出口的紧凑型荧光灯(无论商标是否标明原产于越南、巴基斯坦、菲律宾)征收66.1%的反倾销税。 就在该反倾销措施于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应少数照明器材制造商的要求,又对自中国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以决定是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而且调查期间,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2007年8月 29日,欧盟委员会建议对自中国进口的紧凑型荧光灯继续征收一年反倾销税,并将该建议提交欧盟理事会批准。 欧盟企业界和环保人士曾对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欧盟企业的利益。而且,由于反倾销税已经大幅提高了欧盟市场上节能灯的价格,因此该举措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此外,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也坚决主张取消反倾销税,但都遭到了欧盟委员会负责企业和工业事务的委员京特·费尔霍伊根的反对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对于房地产征税问题的探讨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进一步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对优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