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更改对中国出口的自行车新轮胎征收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中国侨网消息:据巴西侨网报道,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处提醒进口商,巴西外贸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0日公布了CAMEX第48号法令,决定将对中国出口自行车新橡胶充气轮胎(不包括含凯夫拉纤维(kevlar)或高碳钢(hiten)的轮胎)征收的反倾销税由0.15美元/千克改为1.45美元/千克。   该案立案号为MDIC/SECEX/DECOM 52000.012812/2006-03,有关产品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4011.50.00。  有关反倾销措施有效期至2008年12月19日。该法令刊登在2007年10月11日的巴西联邦公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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