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再次批准不明收入纳税合法化的做法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孟加拉国《金融快报》孟加拉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席Badiur Rahman周二称,政府同意不明收入在7月31日前在正常所得税外缴纳5%的特别税后得以合法化,并保证以后不再追究责任。该做法并不在孟所得税法规定范围内,是以前政府通常做法但此前被本届看守政府否定。孟国税局目前已经收到8600万塔卡的不明收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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