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对中国51种输日商品取消特殊关税优惠待遇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日本经济新闻》9月17日报道:“根据日本优惠关税适用政策,从发展中国家出口到日本的商品享有比通常关税低的税率,称为‘特殊优惠关税制度’”。“特殊优惠关税制度”是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为目的,对特定国家所使用的比通常关税低的优惠政策。适用于164个国家和地区,在缴纳关税的约6000种商品中,有约3500种享有这一优惠待遇。但对其中78种商品(多为纤维、革制品、木制筷子等日用品)设定了进口限额。如超过限额,将对超出部分取消特殊关税优惠待遇,按正常税率缴纳关税。” 报道说:“据日本有关方面统计,截止到今年七月中旬,在78种进口限额商品中,中国有51种出口商品超过了日本进口限额,因此,日本将在年内对这51种中国输日商品取消特殊优惠关税待遇,超出部分将按正常税率缴纳关税。” “根据这一制度,对进口额超过10亿日元,超过国别配额25%的商品,从下一个年度起,此产品也不能享受这一优惠待遇。在被列举的此类13种产品中,有11种商品是从中国进口的,多为铺地材料和餐具等。由于此类商品进口数量不断增加和产品质量超标等问题,目前,日本正在积极制定全面取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特惠待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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