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自行车及车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决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7月2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自行车及车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决,裁定如果取消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自行车及车架的反倾销措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不取消反倾销措施。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2007年12月7日之前对本案作出损害裁决。 1992年5月15日,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及车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20000.12、87120000.20、87120000.30、87120000.40、87120000.50、87120000.90和87149100.00。1992年12月1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终裁,中国公司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4%,普遍税率为12%~46%。2002年,加拿大对本案启动*9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的平均倾销幅度为33.1%,自行车框架的平均倾销幅度为16.5%。2007年3月29日,加拿大对本案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对于房地产征税问题的探讨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进一步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对优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