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开始对我球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3月2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做出第0388号决议,决定结束其自去年5月开始的对我球类产品(税号为9506.62,包括篮球、足球等可充气球类,但高尔夫球和乒乓球除外)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开始征收反倾销税。  具体的征税办法是:哥进口商在从中国进口上述产品时,如果FOB报关价格低于0.46美元/每单位,则反倾销税是两者之间的差价。  请相关企业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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