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对一些进口货免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了对外显示和保证我国法律公正和确定性,政府决定对许多进口货物暂时一个阶段予以免税或减轻进口税(BM)。 财政部办事处负责人玛尔万多(MarwantoHarjowiryono)上周五在雅加达特别指出,上述政策是针对通过我国地区海关进口,而实际说明经过短暂时间又重新给予出口的货物而言。 这一政策实际上在2004年关于进口暂时管理财政部长615/PMK……04号的决定书上已经载明。 上述短暂阶段获得免税或减税货物,皆属将继续运至准备予以展览之目的地、或因召开讲座研讨会等类似活动所用以及作为演示及示范所需。 除此之外,还包括专家与行家所带,用于研究和探讨的例如在教育以及自然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必须用品、游客私人必须用品以及作为样品的东西等。 玛尔万多续称,财政部长决定书还包括:通过海关限额进口规定渠道而又非用以正规用途性质的车辆或者运输工具、准备在公众场合作表演的动物、体育用品、比赛用品、训练用品以及其安全措施用品。 特别是用于克服自然灾害、火灾以及用于稳定国家安全的工具和用具也包括在内。 玛尔万多同时提到,除上述所提免税事宜,进口管理也对机器和工程套件的进口税给予减轻。 与其同时,财政部长616/PMK.03/2005的决定书载明,暂时获得免税的进口货,政府也不征收增值税(PPN)、豪华物品出售税(PPn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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