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对所得税法进行微调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4年12月23日,西班牙议会批准对所得税法进行微调。 (一)个人所得税。因通货膨胀,200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应税所得(欧元)税率(%) 4080以下15 4081至1407624 14077至2631628 26317至4590037 超过4590045 此外,因通货膨胀,还将可适用于雇用所得的分期偿还(标准)提高了2%,并将法定年平均工资从17900欧元提高到19600欧元。 法定年平均工资是用于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如果符合条件,从认股权取得的所得可以扣除40%。这类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等于法定年平均工资乘以雇员在行使股权前持有股权的年数。 (二)公司所得税。公司在一个日历年度内预缴税款的税率仍为18%。但是流转额超过6010121.04欧元、并且采用欧盟国际会计和金融标准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将上一年度的纳税额作为预缴税额,但仅限于2005年4月。 应缴纳公司所得税的中、小型公司,流转额的限额从6百万提高到8百万。此外,符合自由折旧条件的投资限额,从90000欧元提高到120000欧元,并且新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可以按非中、小型公司折旧率的两倍计算(以前按1.5倍计算)。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对于房地产征税问题的探讨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进一步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对优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